不畏居匡地,斯文獨在胸。
2017年8月30日 星期三
查核委任書 (Engagement Letter) 的編輯
所謂「委任書」,就是會計師與客戶,對於查核工作的合約。其基本性質與一般合約,如工程合約、租賃契約、買賣契約等,並無太大差異 -- 重點在於約定好對價(價錢)與提供的服務;簡言之,就是談好彼此的條件。
委任書的準備,按順序排列:
查核團隊指派委任書編輯專責人。
編輯委任書時,應注意:公費(就是價錢)、工作內容(財報簽證或是稅務簽證)、期間、其他費用(查核團隊的印刷費、誤餐費、差旅費等等)、客戶名稱、會計師(或是事務所)名稱。
草稿經簽證會計師確認後,列印一份正式版本,並用印。
將正式版本,確認正確地址後,郵寄給客戶。郵寄之前,宜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,提醒/告知客戶的財務人員,委任書即將寄送給對方。
大功告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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